张绪峰:《康有为易学思想研究》,2010
摘要: 康有为是维新变法的旗帜性人物,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是今文经学的集大成者,同时也是重要的易学家,在中国思想史、学术史、易学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康有为的整个思想体系深受易学思想的沾溉和启示,他本人对《周易》文本和易学的源流也提出了系统的、独到的见解。
易学思想是康有为整个思想体系的重要基础,是贯穿康有为变法理论的一条红线。“乾元”和“阴阳”观念是易学思想的重要内容,康有为以“元”为体,以“阴阳”为用来阐述自己的宇宙观。“变易”是易学思想的核心内容,是“易”首要之义,康有为认为“变”是自然、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是新事物淘汰旧事物的过程,孔子改制的理论核心就是“变”。康有为继承了易学思想中夫妇为人伦之始、家庭中以父母为君的传统伦理观念,并以此为社会纲常秩序的基础。由于“易道广大,无所不包”,易学思想的包容性为康有为对宗教、鬼神观念的主观发挥提供了广阔的天地,从而有利于增加变法理论的神秘色彩,树立变法理论的权威性,使人产生敬畏感。《周易》作为“六经”之首,是中国传统教育体制下的必修科目,同样也是康有为所接受的最重要的教育内容之一。康有为的教育观深受易学思想的启示与影响。康有为的文学观中包含有大量的易学因素,他将《周易》本文视作文学作品来考察,并且以易学思想为指导,建立自己的经世致用的文学观。易学思想对康有为的影响是全面而深刻的,是构建其思想体系的重要的理论依据。
康有为虽然没有专门的易学著作,但他高度关注对《周易》和易学思想的研究。大量的易学条目及考证、论断存在于他的讲学或各类著述中,并显示出他自己独特的今文经学家的易学观。康有为认为“三《易》”之说见于《周礼》,而不见于《史记》,当是刘歆之伪说。他肯定伏羲画八卦、周文王重八卦为六十四卦的传统说法,认为孔子作《卦辞》、《爻辞》及《易传》,但否定“十翼”之名,并认为《说卦》、《序卦》、《杂卦》为伪说。康有为坚持今文经学立场,尊崇由孔子、商瞿到田何以至施、孟、梁丘的今文易学传授脉络,反对费氏古文易学,指摘王弼注《易》用费氏而导致今文易学式微。他从理学家的角度出发,反对宋代图书之学以道入《易》,肯定易学对理学的作用。有清一代,易学繁盛,但终不出汉、宋二途。康有为反对汉学家的繁琐训注,提倡易学的经世致用之功。就整体易学观而言,康有为认为今文易学是易学正宗,其性质是经世致用的。
就康有为的整个思想体系而言,《周易》及易学思想的启示和影响贯穿其中;就易学观而言,康有为的今文易学立场和理学家的身份尽显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