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筱艺:《朱熹易学的演进与发展》,2022

摘要:朱熹是我国古代易学史、经学史、思想史上最为耀眼的思想家之一。他基于《易》为卜筮之书的前提,提出由占以解《易》,因象数以明义理的易学诠释新进路,建构起一套上至河洛、先天之学,下至大衍、筮占之法,究其理则至于太极、阴阳,并旁及《周易参同契》之学的宏阔体系,成为易学史上难以企及的高峰,也引来后世无数学者的瞩目。综观以往研究,对于朱熹易学体系的建构及具体学理的探讨已经相当成熟,但同时也存在一个不容忽视的倾向,即往往视朱熹易学为一个固态、静止的思想体系,从而将朱熹不同人生阶段的论《易》之语并而论之。这样的研究思路,显然与史料中所呈现朱熹易学发展的实际情况相扞格。伟大的思想离不开时间的沉淀,朱熹易学同样如此,它几乎与朱熹的个人生命历程相始终,其发展自然也是一个动态的、层累式的渐进过程。本文所要做的工作,即是在对相关文献时间线索重新梳理的基础上,对朱熹易学思想演生与发展的轨迹、及其所处学术背景进行考察,进而试图为认识唐宋、宋明之际易学、乃至整个学术思想的发展提供一种新的思路。

通过集成、排比与朱熹易学相关的史料,可以发现在朱熹易学形成、发展过程中,有五个关键时间节点,并由此可分作六个阶段,这也构成了本文主体部分的六个章节,以下分述之:

第一章概述朱熹易学产生的思想土壤及其早年接触易学的情况。本章主要通过宏观与微观两个方面展开论述。宏观上,基于两宋之际思想文化发展的大背景,分析可能对朱熹易学观念产生影响的时代因素。微观上,对朱熹早年学《易》的经历进行介绍。该章时间跨度包括南宋建炎四年(1130)朱熹出生至绍兴二十三年(1153)朱熹二十四岁时。

第二章以朱熹学术生命的第一次重大思想转折——尽弃异学而师事李侗为中心,考察朱熹治易理路的形成及李侗的影响。通过考证可知,朱熹决意尽弃释老之学而专意儒家之道的转折发生在绍兴二十七(1157)年。转向发生之后,“理一分殊”成为李朱授受之际的核心议题,它不仅为朱熹自幼便开始追问的性与天道这类问题提供了一套解释框架,其中所蕴含的由“分殊”体认“理一”这一道南学派相传的为学工夫,亦为朱熹所吸收,成为其理解《易》中义理的基本方法。秉承这样的理路,朱熹完成了《杂学辨》四篇中的《苏氏易解辨》,从本原问题和解经训诂两方面对苏轼《东坡易传》进行了强烈批评。《苏氏易解辨》是朱熹最早的易学著作,也是其对这一阶段易学的自我总结。本章时间跨度始于绍兴二十三年朱熹初闻李侗“理一分殊”之教,终于乾道二年(1166)《杂学辨》的序定。

第三章以朱熹易学演进历程的第二个重要节点——转向周敦颐《太极图》为中心,考察朱熹对周敦颐思想的接受,以及其确立以“太极”为最高范畴,沟通天人之道的理论体系之过程。这次转变的契机源于乾道二年朱熹决意修订周敦颐的遗著。至乾道五年(1169),他完成《周子太极通书》建安本,在其中,朱熹一改以往格局,将《太极图》置于《通书》之前,以此作为周敦颐思想的总纲和“周程授受”的依据。在筹备建安本的同时,朱熹还经历了两次“中和之悟”,并将周敦颐《太极图说》的思想引入讨论。乾道六年(1170)朱熹开始撰写《太极解义》初稿,在吸纳两次“中和之悟”思想成果及与同道往复讨论的基础上,最终于乾道九年(1173)定稿。自此,以“太极”为最高范畴,融摄周、程之学,贯通天道与人道的易学理论体系初步建立。本章的时间跨度始于乾道二年朱熹立志重新修订周敦颐《太极图》与《通书》,终于乾道九年《太极解义》的序定。

第四章主要聚焦朱熹“《易》本卜筮之书”说的提出,这是朱熹易学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节点。此说完全形成于淳熙二年(1175)末,但朱熹对于《周易》成书本来面貌的思考却早在乾道八年(1172)春就已萌生。在撰写《太极解义》过程中,他开始注意到,与周敦颐通过《太极图》“立象以尽意”的易学思维相比,程颐“全说作义理”的易学存在“无立足处”的弊端,进而结合晁说之对《周易》成书过程的研究,深思熟虑,方于淳熙二年大胆提出“《易》本卜筮之书”的观点,以及分观三圣之《易》的解经方法。此后数年,他不断充实此说内涵,在淳熙六年(1179)又提出“其法不得不异”和“道则未尝不同”,认为《易》虽更历三圣而制作不同,但其指归均与道相合。循着“卜筮之书”的新视角,朱熹开始从占筮角度重新解读六十四卦卦爻辞文义,并于淳熙四年草成《易传》,但此后一直未能定稿,这主要与朱熹开始转向象数之学的研究有关。该章时间跨度始于乾道八年春,朱熹开始怀疑程颐《易传》不言象数之蔽,终于淳熙六年 “《易》本卜筮之书”说的基本完善。

第五章主要关注朱熹转向《周易》象数之学的历程,这是其易学发展的第四个重要节点。淳熙三年(1176),在《易传》写作过程中,朱熹开始意识到《易》中象数之学之于发明经文占筮本义的重要性,于是转向象数系统的原理和筮法的研究,与淳熙十三年(1186)完成《易学启蒙》。在这一阶段,朱熹所借鉴的思想资源主要有三:其一,欧阳修对揲蓍策数和变占规则的解释;其二,邵雍先后天之学的划分方式以及对“画前之易”的论述;其三,蔡元定的“河十洛九”说。由此,他建构起一套先天之学为体、后天之学入用的象数易学体系。本章主要时间跨度始于淳熙三年朱熹意识到筮法的重要性,终于淳熙十四年(1187)《易学启蒙》引发的诸多讨论。

第六章主要论述朱熹晚年对其平生易学的总结,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淳熙十五年(1188)至十六年的朱陆“无极太极”之辩,这不仅是朱陆学术异同的集中体现,亦是朱熹晚年对于“太极”相关理论修订与完善的契机;二是《周易本义》的成书与修订,这一过程贯穿朱熹晚年,可以视作是朱熹对于易学总体且成熟的看法;三是对于道教经典《周易参同契》的研究,朱熹对此书的关注由来已久,晚年在蔡元定的协助下,写成《周易参同契考异》,并引起后世的争议。该章时间跨度始于淳熙十五年朱陆之辩的爆发,终于庆元六年(1200)朱熹去世。

 由此观之,朱熹易学的发展先后历经了五次转向、六个不同阶段,每个阶段朱熹关注的重点与着力解决的问题虽不尽相同,但其最终指归都在于对“理”的追索,这也与朱熹平生治学的方向与目标相契合。